交通執法車輛飛身300公裏現身歌舞廳門口,難道這輛交通執法車從固始縣跑到鄭州開展執法工作了,這也有點太越權了吧;更讓人費解的是現身於舞廳門口,難不成執法人員到舞廳執法了,這恐怕無人能說得清楚了。
多年以來,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整治流量計都是治標不治本,往往一次專項行動下來又總結出多少成績,但違規使用公務車卻依然履禁不止,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幕後黑手呢?
無疑,每一位幹部群眾都清醒的認識到,如果嚴格執行公務車管理,將會給領導幹部們出行方便帶來諸多不便,於是變著花樣的違規使用就不足為其了;就筆者認為,要想治理得出實質成效,還需從領導幹部開刀,隻有把領導幹部的成年人午夜福利用車行為規範了才可能把公務車治理好。
部分單位領導幹部把單位車輛當作私人車輛使用,想開到那裏就開到那裏,反正燒的是國家的油,自己一分錢不掏,這樣的領導幹部用車方式對於執法車輛飛身300公裏外開展“執法”就很說得過去了,對於這樣的領導幹部用車行為電磁流量計必須頂格處理,以嚴明律己。 |